修筑宝天铁路拓石至建河段的承包商是协义公司和天华公司。协义公司承修鸭下岭至建河段,经理刘长录,公司驻鸭下岭;天华公司承修拓石至鸭下岭段,经理毛学樵,公司驻新店子(毛家庄)。两个公司与铁路工务段互相勾结,对附近的农民危害甚大,扰民事件时有发生,据我所知列举一二。
一九四二年(民国三十一年),协义公司任意砍伐凤阁岭青凤山千年古柏和通关河等附近山村的柿树、古槐,将其全部扯成方板运走,不能扯板的树砍作柴烧。工人路上行劫、黑夜抢人的事不断出现,在农民家随便拿东西,农民不敢肯声。有一次,农民认出是在通关河村的工人杨方牛,因知其是亡命之徒,百姓怕来报复,因而未敢言传。例如,靠近建河百峪村的郭宽(儿子郭世忠,乃该村小学教师,他是我天水师范附小的同学)写信控告,不但不起作用,反而夜间遭到抢劫。他们用木炭火烧红铁锨,将郭宽父子活活烧死,幼子郭知忠当场被吓得神经错乱,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至今摇头咧嘴,语言呆滞,语无伦次。该家的悲惨遭遇,使当地百姓日夜提心吊胆,不得安宁。鉴于上述情况,陇县赤沙镇公所于一九四三年(民国三十二年)春,派吴春带领警备队十余人驻守在第五保通关河维持地方治安。当年七月的一天,天华公司工人强占民房,将该村王丑娃之父绑吊在柳树上;甲长谢万统马上到保公所报告,保长王永赖和吴春商议,由吴春带领警备队将肇事者绑至保公所;还未及处理,随后有手持铁锨洋镐的工人七、八十人,扬言要到通关河打架,收缴警备队的枪支。吴春闻讯,急将士兵埋伏在村庄头石滩里;看到他们将近,先是超天鸣枪吓吓,但未禁止,工人一拥而来,吴春为了自卫,令士兵开枪射击,结果打死一人,其余撤退逃跑。事后,天华公司经理毛学樵(山东人)出面交涉,向赤沙镇镇长王鸣山提出抗议,要求赔债人命价,并要给死者穿衣服装棺材埋葬。镇长王鸣山无奈,只得报请陇县政府;县长蔡绍牧(浙江诸暨人)派国民兵团副团长张凤桐、县政府军法官李世龙随带法警、验尸人员前往出事地点;当时我作为县政府指导员身份也被派一同前往。先到赤沙镇会同镇长王鸣山到第五保毛家庄,然后和天华公司经理毛学樵谈判,其地点在该村三义庙。陇县政府询问出事情况和肇事原因,开始,毛学樵避而不谈他们危害地方老百姓的情况,反说打死他的工人要赔偿人命价的事。军法官李世龙据实将公司经理纵容地方危害百姓的种种不法事实,质问得毛学樵满口吱唔,骑虎难下,最后只得承认,他们招的工人是领工头负责管理,公司无法约束。
经过反复说理后毛学樵认输。强凤桐副团长、军法官李世龙最后指出:你们包工是为了赚钱,赚钱不能纵容工人危害地方,否则是非法的。如果你们再胡作非为,政府要严加惩处。至于打死人命,是为防卫闹事,应由天华公司备棺掩埋;并要写出保证书,使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毛学樵一一答应,此事才算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