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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县解放前体育概况
发布:2013-10-22 来源:  作者:卢新民  浏览量:235 

旧中国长期以来,政治腐败,社会黑暗,军阀混战,国穷民弱,备受凌辱,被讥讽为“东亚病夫”体育事业极不发达。辛亥革命后,学校才增设体育课。民国十年,开始办运动会。现将解放前宝鸡县体育发展概况略述如下:

民间武术

辛亥革命前,宝鸡县体育事业基本没有开展。民间武术在一些地方初兴,举重、习棍、练拳逐渐得以发展。

县属十一区何家村,曾有少数青年集体练武。所聘之教师王德录,武艺出众,被称为“拳术家”。他手扬锁子石(80斤左右),单手向空抛扔,背身接传,一上一下,如玩轻物,似空中飞石。

县属十二区贾村原民间武术广为开展,尤以广福村,南皋村为最盛。广福村张子慎,曾任县立第一高小教员,常给学生讲授学拳练武方法,以强身健体。在此影响下,该村习拳练武已成风气,不少人学会了武术。

金河乡洪水沟村董青山(现为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自幼习拳,武艺超群,先后教徒弟三十余名,被称为“西府拳术家”。解放后,曾多次参加省、市、县武术表演,博得群众好评。他虽年近八旬,但身体健壮,继续培养下一代。

慕仪乡康世杰、蜀仓乡东崖村拳师赵德政及徒弟翟永茂、沙东江等武艺出色,在群众中颇有名望。

总之,辛亥革命前后,民间武术比较兴盛,广为流传,以后有了枪炮,民间武术就逐渐少了。

学校武术

辛亥革命前,宝鸡县学校未开设体育课,体育事业处于停滞状态。从民国初年开始,学校增设了体育课。民国十年至十五年,增设了秋千、跳板、木马、劈刀等体育项目。民国十六年至二十一年,中学开设了武术课。民国二十二年,学校才开展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田径等体育活动。民国三十一年,台球、乒乓球、棒球始传各校。民国三十四年,西安二中(校址在虢镇)高中增设了军训课程,设有军事教官,学习军事知识,进行射击、实弹演习等,从此以后学校体育活动才逐渐开展起来。那时,有许多体育爱好者,为发展体育事业做了有益的工作。据座谈回忆,当时体育爱好者有:

王紫京(宝鸡县杨家沟乡人),宝鸡金台书院改为高等学堂时,任体育教师。

杨联甲(杨家场人),高级警察学校毕业,曾为宝鸡县第一、第二高小武术教员。

张子才(宝鸡市敦仁堡人),西安师范毕业,任宝鸡县第一高小体育教员。

王世英(宝鸡县周原乡南王村人),民国二十一年,曾为宝鸡县第二高小学生教武术。

关禹成(宝鸡县蜀仓乡人),原系冯玉祥学兵营学员,曾任虢小体育教师。

温崇信(第九区专员公署专员),热爱体育,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陈凤生(东北人),曾参加过全国运动会,担任宝鸡县运动会总裁判。

田景福(宝鸡青年干事),曾担任宝鸡县运动会裁判。

李景天(宝鸡县马营乡人),宝鸡县童子军团长,宝鸡县运动会工作人员。

孟紫萍(河南人),《通俗日报》社社长,曾任宝鸡县运动会裁判。

郝克远(长安县人),省立宝鸡民教馆馆长,宝鸡县运动会工作人员。

史本坤(三原县人),宝鸡县中体育教师,曾担任宝鸡县运动会裁判。

比赛活动

随着体育事业的逐渐发展,参加体育活动的人不断增多。为了促进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解放前以学校为主,相继举办了几次运动会。

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四日儿童节,在县城东门外举办了篮球、足球、排球比赛,县城附近各学校均参加,时间一天。

民国三十年,陕西省第九区(宝鸡)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温崇信在宝鸡县中操场,主持召开了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参加单位有:宝鸡县中、惠工中学、第一高小、第二高小、蔚文小学等。武功农学院也派代表队参加。各学校参加的学生军着童子军服,比较整齐。比赛的项目有:球类——篮球、排球;

田赛——标枪、掷弹、铅球、跳高、跳远等;

径赛——一百米、四百米、八百米、4X100米接力、爬山;

武术——劈刀。

这次运动会规模大、组织严,由专员温崇信亲自领导,并聘请了总裁判、裁判和许多工作人员。在这次运动会中,宝鸡县中学生杜含文(马营人)获一百米、四百米赛跑第一名;蔚文小学学生张宝财(张家崖人)获爬山冠军;宝鸡县训所中队长张发荣获赛跑第一名。蔚文小学在运动会上集体表演了劈刀,武艺精湛,名震全县。

民国三十三年第九区专员公署专员温崇信在全县中小学教师暑假训练班结束时,召开了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棒球、网球等。此次运动会虽然规模不大,内容不多,但对推动所有学校重视体育课,开展体育活动起了很大的作用。

通过上述几次运动会,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对体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增多,比赛项目逐渐增加,进一步促进和推动了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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