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陈仓区政协网!
宝鸡县历史沿革
发布:2013-10-22 来源:  作者:王志超  浏览量:701 

                                                  

宝鸡县原治所宝鸡,解放后设于虢镇。传说,宝鸡在上古时,伏羲徒治陈仓,皇帝曾建都于陈。伏羲与皇帝于宝鸡置都城事,清乾隆《宝鸡县志》亦有引述。

考古学家认为,宝鸡及其周围,是姜姓部落活动的主要地区。相传炎帝神龙氏生于蒙浴,长于姜水,浴于九龙泉,是姜姓部落的首领。渭河南得到姜氏城(今姜城堡)又是姜姓部落的中心。传说神龙氏是我国农业、医药的最早创始人。他为了部落间的物资交换,曾教人“日中为市”。姜氏城可能是“日中为市”的地方。

夏、商(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公元前十一世纪);宝鸡地区曾有一些奴隶小国。宝鸡一带为雍州陈国地,相传为皇帝后裔建。古共亶父,迁岐以后,居住在宝鸡渭河以北,千河以东,漆水以西,称国号为周。并于今岐山县东北、扶风县西北两县交界处建筑岐邑,到文王东迁丰邑至,一直建都于此。当时虢镇为文王母弟虢叔封地,称虢国,又曰西虢(西虢乃区别于周文王另一胞弟虢仲所封之东虢,今河南省汜水县虎牢关)。周族长期在这里经营生习,到了商末,势力发展到整个渭河流域,成为西方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国家。

西周(公元前十一世纪——公元前七七一年)周初宝鸡一带为散(又称矢)的封国,虢镇一带为虢叔封邑,称虢国,亦即西虢,后曰小虢,均为王畿之地。

东周(公元前七七零年——公元前二五六年):周平王东迁,将岐以西地赐给秦襄公。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七五O年)以兵伐戎,戎败,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西为秦地。文公筑陈仓城(斗鸡台附近)。秦孝公设陈仓县(千河以西,今宝鸡市区一带)治所陈仓城内。秦宁公二年(公元前七一四年)到秦德公元年(公元前六七七年)在平阳(宝鸡县渭河北)建都三十七年,称平阳封宫。秦武公十一年(公元前六八七年)灭小虢,设虢县(千河以东,凤翔县南部),治所虢城内。

秦(公元前二五六年——公元前二O六年):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号秦,建都咸阳。宝鸡为陈仓县地,治所陈仓城。千河以东为虢县地,治所虢县城。虢县、陈仓县均属秦内史地。

西汉(公元前二O六年——公元八年):汉高祖元年(公元前二O六年)在关中西部设雍国。太初元年(公元前一O四年)设右扶风。宝鸡仍为陈仓县地。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一九五年)封周绁为蒯城候,于陈仓城东,筑蒯城(今卧龙寺附近),虢镇仍曰虢县,均属右扶风。

新莽(公元九年——公元二四年):宝鸡为右扶风陈仓县地,虢镇仍称虢县,属右扶风。

东汉(公元二五年——公元二二O年):东汉初,建武六年(公元三O八年)六月撤销虢县,并于雍县(凤翔)管辖。宝鸡为右扶风陈仓县地。汉末中平六年(公元一八九年),陈仓县为雍州汉安郡管辖。

三国魏(公元二二O——二六五年):宝鸡为右扶风陈仓县地。太和二年(公元二二八年)魏明帝遣将郝昭守陈仓。原城称为上城。同年诸葛亮围之不利而退,遂在陈仓城东,筑石鼻寨,后改为武城镇(今卧龙寺东面之半原处,又叫武城山)。虢镇仍属雍县。

西晋(公元二六六——三一六年):宝鸡为右扶风陈仓县地。晋武帝咸宁四年(公元二七八年),分陈仓立蒯城县(即今卧龙寺附近)。属始平郡辖。不久蒯城县废,其地仍归陈仓县。虢镇仍属雍县。

十六国(公元三O四年——四三九年):后赵建平二年(公元三三一年)撤销陈仓县其地分别划归雍县与千县管辖。前秦甘露元年(公元三五九年),符坚于三交城置武都郡。后又与武都郡置苑川县(治所三交城又称秦王寨,今固川佛岩崖附近)。

北魏(公元三八六年——五三四年):宝鸡乃曰苑川县,武都郡移至虢古城,领苑川、南由(即今陇县南部,宝鸡县西部香泉一带)、平阳(太平真君六年即公元四四五年,在原眉县城县地设立)三县隶属岐州。

西魏(公元五三五年——五五六年):大统四年(公元五三八年)分雍县南部设立洛邑县(今宝鸡县千河以东地区)。同时改平阳县为眉城县(今眉县、岐山县南部与宝鸡县东部)。大统十六年(公元五五O年)移苑川县治入陈仓古城,改曰陈仓县。洛邑、眉城、陈仓三县属岐州武都郡。

北周(公元五五七年——五八一年):宝鸡仍属武都郡陈仓县地。天和三年(公元五六八年)于陈仓县设隰州,次年隰州与陈仓县,一并废除,其他并入洛邑县。天和年间在洛邑县(治所今虢镇)设置朔州,不久州废除。

隋(公元五八二年——六一八年):开黄初废武都郡,开黄十八年(公元五九八年)恢复陈仓县。大业三年(公元六O七年)改洛邑县为虢县,虢县、陈仓二县均归扶风郡辖。大业十年(公元六一四年)于陈仓城西,渭河北岸筑留谷城(今宝鸡解放西路一带)陈仓县治所移于此。

唐(六一八年——九O七年):初唐、盛唐时期,宝鸡仍曰陈仓县,治所留谷城。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七五七年)二月十五日陈仓县改名凤翔县。传说陈仓山石鸡啼鸣,二月十八日又改宝鸡县(治所宝鸡城,即原留谷城)。贞观八年(公元六三四年)废虢县归岐山。天授二年(公元六九一年)复分岐山置虢县、皆为次畿,归凤翔府管辖。

五代、北宋(公元九O七年——一一二六年):虢、宝二县名未变。五代二县属岐州凤翔府。北宋两县皆为次畿,属秦凤路扶风郡凤翔节度使管辖。北宋曾在今大散关处筑大散堡、松林堡。南宋绍兴十二年(公元一一四二年)和议成,辖和尚原(宝鸡西)遗金,县遂为金有。

金(公元一一一五年——一二三四年):改秦凤路为熙秦路,县治名称沿袭宋制。大定二十七年(公元一一八七年)又为凤翔路总管府。宝鸡有陈仓山渭水镇——曰武城;虢有楚山渭水镇——曰阳平。

元(公元一二O六年——一三六八年):宝鸡县署设于城内。元末至元年间(公元一三三五年——一三四O年)虢县并入宝鸡县,原虢县改名虢镇,为宝鸡县第一大镇。元初至元九年(公元一二七二年)凤翔路总管府改为凤翔府。元末于宝鸡南筑益门堡。

明(公元一三六八年——一六四四年):宝鸡县仍属凤翔府管辖。洪武二年(公元一三六九年)置陕西行中书省,九年六月改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景泰二年(公元一四五一年)扩建宝鸡城,城周二里七分。万历年间(公元一五七三年——一六一九年)建东西月城(即外城)。崇祯十三年(公元一六四O年)在城北半坡增筑风匣城(今宝鸡北坡,遗址尚在),并又增筑南月城,加筑水城(即护城河),引玉涧水绕流宝鸡城西、南、东三面,东流注入金陵河。虢镇于明隆庆年间增筑西城。

清(一六四四年——一九一一年):宝鸡县属凤翔府隶陕西省布政使。当时为适应城市贸易需要,于城内东西街设市,每日集。当政者为巩固城防,在县城四周设东城堡、西城堡、南城堡、北城堡。清康熙三十一年(公元一六九二年)宝鸡县知县邓梦琴于虢镇东西城门外建牌坊,均题“武都故郡”四字。光绪二十六年虢镇城上增筑炮台十六座。民国五年重修。至此,虢镇城周二里,围长一千四百四十八弓(一弓等于五尺),高三长,顶宽七尺。城门四:东曰“华岳呈祥”,西曰“五峰拱瑞”,南曰“秦岭环翠”,北曰“周原启秀”。

民国(公元一九一二年——一九四九年):民国初年把原设的虢川司,由太白迁到虢镇,改为宝鸡县虢镇佐衙门,设立县佐。一九二九年取消了县佐的设置。当时宝鸡县属关中道(治所长安)。一九三三年撤销道制,宝鸡县直属省辖。一九三五年——一九三八年,在凤翔设置陕西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一九三九年专署治所移至宝鸡城郊金台观。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三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出击西府。四月二十四日解放虢镇,二十六日第一次解放宝鸡,二十八日撤离。此期间曾设立宝鸡县人民政府(治所宝鸡)。

解放后、建国初(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O年):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第二次解放宝鸡虢镇,设宝鸡县人民政府于石羊庙武城山。十四日解放宝鸡,设陕甘宁边去宝鸡分区。分区置行政督查专员公署。是年七月十六日由原宝鸡城区及虢镇、蔡家坡地区,组设宝鸡市人民政府,于同年十一月五日,又将虢镇划归宝鸡县,蔡家坡划归岐山县。同时宝鸡县人民政府移至虢镇西堡,不久又移至虢镇城内“山西会馆”(即今县招待所)。后在“群众堂”新建县政府,即今址。

(此资料来自清乾隆二十九年和民国十一年两部《宝鸡县志》、《史记》,以及《宝鸡史志资料汇编》等)

 

附:虢镇历史沿革歌

 

虢镇历史沿革歌

虢城商末建,       时为虢叔邑。

        西周曰西虢,(注)  东周曰小虢。

        先秦置虢县,       西汉袭秦制。

        东汉并于雍,       三国魏仍之。

        西晋十六国,       均属雍县地。

        北魏郡武都,       西魏洛邑县。

        沿袭至北周,       隋复称虢县。

        唐宋仍隋制,       元末入宝鸡。

        称为第一镇,       明清未变更。

        民国至解放,       一直名虢镇。

        建国复为县,       治所在虢镇。

::        ::       ::

注:西虢据《县志》载:为虢叔封邑。《史记》一八三页所注之《舆地志》云:“此虢,文王母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而《史记》一八四页又云:“……三年,郑伯、虢叔【二】杀子颓而入惠王……”。此页后注释【二】的《括地志》云:“洛州汜水县,古东虢国,亦郑之制邑。汉之城皋,即周穆王虎牢城”。两说不一,待考。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Copyright ©2003-2021 Powered By 陈仓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