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名称谓和隶属
(上古至今)
宝鸡县,上古时叫陈仓,是以陈仓山(即鸡峰山)而得名。唐、虞、夏、商时,为雍州陈国。周为岐周王畿之地,曰西虢、小虢。东周为秦地,曰陈仓、平阳。秦文公筑陈仓城(今之宝鸡市戴家湾附近),秦孝公始置陈仓县。前汉后汉曰陈仓县、虢县,属右扶风管辖。汉末属雍州汉安郡。三国魏时,仍名陈仓县、属扶风郡。晋分陈仓置蒯城县,属扶风郡隶始平郡,同属雍州。根据北周《地图志》记载,东晋后赵陈仓县废除,其地分别归雍县、千县管辖。符秦于三交城(一名秦王寨,今固川乡佛岩崖附近)设立了苑川县。西魏移苑川于陈仓故城,复置陈仓县,属岐州、武都郡。北周,废除陈仓县并于洛邑县(即原虢县)。隋又恢复陈仓县,县治移于留谷城(今宝鸡市),属扶风郡。
根据《唐地理志》记载: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七百五十七年)古历二月二十八日(公历三月十一日),以“昔有陈仓鸡鸣之瑞”,改陈仓县为宝鸡县,隶属凤翔府扶风郡。自五代,宋、金、元、明、清、中华民国、直至解放后,沿用未变。
五代时宝鸡县属岐州凤翔府。宋时属秦凤路扶风郡。金时属熙秦路后改曰凤翔路。元、明、清时,属凤翔府。民国元年至十五年属陕西省关中道。民国十五年至二十八年,废除关中道,直属陕西省政府。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八年属陕西省第九区专员公署(先在凤翔,后移至宝鸡金台观)。
解放前 县治在今宝鸡市。解放后,县治设于石羊庙乡武城山,后移虢镇至今。曾先后称宝鸡县人民政府、宝鸡县人民委员会、宝鸡县革命委员会、宝鸡县人民政府,隶属宝鸡专区、宝鸡市管辖。
二、行政区划变动情况
(一七六四年至一九八五年共二百二十一年)
(一)清代(乾隆二十九年至宣统三年)
1、乾隆二十九年(公元一七六四年),全县划分十乡、五十三里、二百五十八村。
第一乡为宣明乡,管辖宣明、福缘、寿南、陵川、正己五个里,乡址设宣明里。
第二乡为孝悌乡,管辖孝悌、务本、清泉、西渠、节用五个里,乡址设孝悌里。
第三乡为仁和乡,管辖仁和、底店、底凯、武安、凉楼五个里,乡址设仁和里。
第四乡为遵仪,管辖遵仪、善庆、慕仪、众安、仁仪、暖泉六个里,乡址设遵仪里。
第五乡为乡乡淳化乡,管辖淳化、高泉、兴国、洪原四个里,乡址设淳化里。
第六乡为令远乡,管辖令远、青峰、伐鱼、齐家、渭宁五个里,乡址设在令远里。
第七乡为富国乡,管辖富国、磻溪、凤鸣、小矿和虢川五个里,乡址设富国里。
第八乡为凉泉乡,管辖凉泉、鸡峰、八鱼、清水、忠信五个里,乡址设在凉泉里。
第九乡为永丰乡,管辖永丰、崇德、通川、太寅、晁峪五个里,乡址设永丰里。
第十乡为永宁乡,管辖永宁、常乐、安平、固安、敦化、众好、甲军所、招垦八个里,乡址设永宁里。
2、光绪五年(1879年),县令李正心将全县划为十三段,每段设义仓一所积谷防荒,由乡头目及里总,乡约,保正管理。
3、清宣统未年(公元1911年),全县分为十三乡,五十四里,二百七十六村,给原十乡之永宁乡增加仁义里,每里设里总一人专司完粮,每村选乡约、保正各一人,专管村事。
(二)、民国(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
1、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全县分为十三区,五十四里,二百七十六村,区有区绅,里有里绅,村有村长。
第一区公所设于福临堡;第二区公所设于十里铺;第三区公所设于虢镇;第四区公所设于杨家沟;第五区公所设于天王;第六区公所设于咀头镇;第七区公所设于马营镇;第八区公所设于瓦峪寺;第九区公所设于大湾铺;第十区公所设于晁峪镇;第十一区公所设于后山寺;第十二区公所设于陵厚寺;第十三区公所设于俱家村。
2、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县长全祖谋奉命实行联保制,改十三区为二十八联保,即:①宣明乡联保。②县城镇联保。③正己乡联保。④武底乡联保。⑤底凯乡联保。⑥虢翼乡联保。⑦三民乡联保。⑧兴国乡联保。⑨齐渭乡联保。10青伐乡联保。11凤临乡联保。12盼富乡联保。13招垦乡联保。14虢川乡联保。15自治乡联保。16维新乡联保。17永德乡联保。18通川乡联保。19太寅乡联保。20河湾乡联保。21晁鼎乡联保。22峪河乡联保。23福寿乡联保。24金陵乡联保。25东西乡联保。26中北乡联保。27遵仪乡联保。28慕仪乡联保。
3、民国 二十六年(1937年),钱范宇县长奉命实行保甲制度,联保设联保主任,保设保长,甲设甲长。
4、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县长王奉瑞划全县为二十二乡(镇),二百零五保,二千七百四十二甲,乡(镇)设乡(镇)长,保、甲设保甲长。
二十二乡(镇)和各乡镇保甲数如下:①硖石乡:八保,一百零七甲;②县城镇:十二保,一百二十四甲;③新市镇:十二保,一百六十四甲;④渭滨乡:九保,一百二十甲;⑤陈宝乡:十一保二百零五甲;⑥虢镇:十五保,二百五十五甲;⑦长春乡:六保,一百二十七甲;⑧阳平镇:六保,一百五十七甲;⑨蜀仓乡:九保,一百五十九甲;10钓渭乡:八保,一百四十甲;11磻溪乡:十三保,二百四十二甲;12终南乡:四保,七十八甲;13鸡峰乡:十五保,二百二十五甲;14神农乡:十五保,二百九十二甲;15云栈乡:五保,一百一十一甲;16佛岩乡:八保,一百四十二甲;17金陵乡:十保,二百二十四甲;18蟠龙乡:八保,一百四十七甲;19西坪乡:八保,一百四十四甲;20马迹乡:六保,一百一十八甲;21千水乡:八保,一百七十一甲;22周原乡:十一保,二百零八甲。保甲制度延至一九四九年七月中旬。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三日,我西北人民解放军出击西府。四月二十四日第一次解放虢镇,二十六日第一次解放宝鸡,曾设立宝鸡县人民政府,治所宝鸡。二十八日撤离,反动政府恢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一九四九年起至一九八五年止)
1、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第二次解放虢镇,十四日解放宝鸡,设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治所宝鸡,分区置行政督查专管公署。设宝鸡县人民政府于石羊庙武城山。斯年七月十六日,由原宝鸡城区及虢镇、蔡家坡地区,组建宝鸡市人民政府。同年九月,将宝鸡县人民政府由武城山移至虢镇西堡(董辑五家)。不久又移至虢镇城内“山西会馆”(今之县招待所)同年十一月五日,又将虢镇划归宝鸡县,蔡家坡划归岐山县。全县共划分十三个区,二十二个乡。十三区公署名称如下:
①阳平区(驻阳平镇);②蟠龙区(驻小村);③马迹区(驻陵厚寺);④佛岩区(驻晁峪镇);⑤神农区(驻瓦峪寺);⑥磻溪区(驻小庵);⑦终南区(驻咀头镇);⑧西坪区(驻贾村镇);⑨金陵区(驻后山寺);10云栈区(驻大湾铺);11鸡峰区(驻永清堡);12钓渭区(驻天王村);13周原区(驻俱家村)。
2、一九五一年将终南山一个乡划归太白区,又将陇县的赤沙、香泉镇划归宝鸡县,全县共有十二个区,二十一个乡。十二个区即:
①虢镇区(驻虢镇北关)。
②周原区(驻俱家村)。
③西坪区(驻广福村)。
④金陵区(驻后山寺)。
⑤香泉区(驻香泉镇)。
⑥赤沙区(驻赤沙镇)。
⑦拓石区(驻拓石车站)。
⑧佛岩区(驻晁峪镇)。
⑨神农区(驻瓦峪寺)。
10鸡峰区(驻永清堡)。
11磻溪区(驻小庵)。
12钓渭区(驻天王村)。
3、一九五二年至一九五四年全县划为十二区,一百零二乡。宝鸡县人民政府于一九五四年更名为“宝鸡县人民委员会”。区辖乡如下:
一区辖十四个乡:李家崖乡、车站乡、西堡乡、东堡乡、土桥乡、靳家乡、杨家沟乡、双碌碡、巩家泉乡、鲁家庄乡、阳平乡、枸村乡、第六寨乡、三盘沟乡。
二区辖十二个乡:崖子乡、产寺乡、慕仪乡、五村乡、齐东乡、齐西乡、俱家村乡、、三村乡、文广乡、有利乡、营子乡、靳家庙乡。
三区辖十五个乡:卧龙寺乡、石羊庙乡、肖村乡、灵龙乡、小村乡、大槐树乡、蟠龙乡、韩村乡、贾村乡、浮沱乡、钟楼寺乡、陵厚乡、马塚乡、北湾乡、桥镇乡。
四区辖八个乡:石桥乡、洪水乡、长坡乡、紫原乡、陵原乡、玉皇乡、六川乡、车辙乡。
五区辖五个乡:新民乡、灵宝乡、西冯乡、香泉乡、麻池乡。
六区辖五个乡:东南乡、西北乡、店子乡、通洞乡、吴家坡乡。
七区辖五个乡:颜家河乡、柿树林乡、拓石乡、凤阁岭乡、通关河乡。
八区辖七个乡:太寅乡、甘峪庙乡、晁峪乡、坊塘铺乡、坪头乡、码头乡。
九区辖八个乡:杨家庄乡、冯家原乡、任家湾乡、谭家村乡、高家村乡、李家槽乡、孙家庄乡、大湾铺乡。
十区辖六个乡:云台乡、八鱼乡、渭滨乡、清水乡、马营乡、鸡峰乡。
十一区辖七个乡:草坪乡、凤鸣乡、磻溪河乡、二郎庙乡、清溪宫乡、马尾河乡。
十二区辖十个乡:东原乡、西原乡、西崖乡、南村乡、颉头乡、高崖乡、八庙乡、天王乡、柏坡乡、伐鱼乡。
4、一九五五年除拓石区增加东沟乡外,其它区、乡未变,全县为一百零三乡。
5、一九五六年八月一日将马营、谭家村、渭滨、石桥四个乡和杨家庄、清水、鸡峰、冯家原、任家湾、八鱼、高家村、卧龙寺八个乡的部分地区(共七十六个村),划归宝鸡市管辖,并进行了撤区并乡工作,把原十二区调整为县直辖乡二十四个,三个区辖十五个,共三十九个乡。
赤沙区辖六个乡:灵宝乡、西冯乡、香泉乡、赤沙乡、吴家坡乡、通洞乡。
拓石区辖五个乡:拓石乡、凤阁岭乡、柿树林乡、东沟乡、颜家河乡。
佛岩区辖四个乡:晁峪乡、甘峪乡、坊塘乡、码头乡。
县直辖二十四个乡:
虢镇乡、杨家沟乡、阳平乡、千河乡、石羊庙乡、金河乡、慕仪乡、周原乡、贾村乡、蟠龙乡、桥镇乡、陵原乡、硖石乡、车辙乡、坪头乡、塔稍乡、石坝河乡、鸡峰乡、八鱼乡、清溪乡、磻溪乡、天王乡、钓渭乡、蜀仓乡。
6、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将凤翔县所辖的宁王乡(共二十一个村,两千四百二十六户)划归宝鸡县,是时全县为三个区、四十二个乡。
7、一九五八年八月,全县实行了人民公社化。撤销三个区,四十个乡,成立了十七个人民公社,历至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十七个人民公社:
卫星人民公社 东风人民公社
上游人民公社 和平人民公社
跃进人民公社 团结人民公社
钢铁人民公社 东方红人民公社
光芒人民公社 五星人民公社
胜利人民公社 火箭人民公社
金星人民公社 红星人民公社
红光人民公社 先锋人民公社
红旗人民公社
8、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撤销宝鸡县和太白县,并入宝鸡市。原宝鸡县所管辖的十七个人民公社撤销,分别成立了宝鸡市虢镇、县功、益门、坪头四个人民公社(太白县撤销后成立了宝鸡市太白人民公社,这五个人民公社,均属县团级),下设生产大队(原乡的体制)。一九五九年四月至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将生产大队改为管理区。
虢镇人民公社管辖:宁王、阳平、杨家沟、慕仪、周原、千河、清溪、天王、钓渭、蜀仓、虢镇(原为街道办事处)十二个管理区和一个西虢分社。
县功人民公社(由宝鸡县和宝鸡市、陇县部分地区组成)管辖:石羊庙、蟠龙、贾村、桥镇、五里庙、硖石、陵原、金河、车辙、张家什字、北庙、龟川、双白杨、上王、新街十五个管理区。一九六O年五月二十九日将五里庙、金河两个管理区合并为金陵管理区;撤销车辙管理区,并入龟川管理区;撤销张家什字管理区,将葫芦沟生产队划归金陵管理区,东坡、西坡、吴家沟三个生产队划归桥镇管理区,其余生产队划归北庙管理区;撤销双白杨管理区,将肖家什字、陈家庄、严村庵、鲜家山四个生产队划归北庙管理区,张家山划归上王管理区,邱家山、龙渠庵、李家崖三个生产队划归新街管理区,其时共管辖十一个管理区。
益门人民公社(由宝鸡县和宝鸡市部分地区合并成立)管辖:马营、八鱼、鸡峰、石坝河、益门、谭家村、塔稍、甘峪八个管理区。一九六O年二月二十九日撤销鸡峰管理区,并入马营管理区。撤销塔稍管理区,并入谭家村管理区。一九六O年十二月二十日,将宝鸡市姜城人民公社,划归益门人民公社领导,作为直属分社。其时共管辖六个管理区,一个分社。
坪头人民公社管辖:晁峪、固川、坪头、颜家河、胡店、拓石、凤阁岭、通洞、赤沙、香泉十一个管理区。
9、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撤销宝鸡市区之虢镇、县功、益门、坪头、太白人民公社,恢复宝鸡县、太白县建制。将虢镇、县功坪头三个人民公社划归宝鸡县;益门公社划归宝鸡市(其中甘峪管理区划归宝鸡县);太白公社原制未变。在此之前,撤销所有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
宝鸡县人民委员会恢复后,全县共六五八千九百零五户,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一十四人,一百零七万二千七百四十八亩耕地,设一个区,即坪头区(管辖坪头地区十一个公社)三十一个人民公社:虢镇、阳平、宁王、杨家沟、慕仪、周原、蟠龙、贾村、桥镇、蜀仓、钓渭、天王、清溪、磻溪、县功、双白杨、新街、上王、龟川、硖石、甘峪、晁峪、固川、坪头、胡店、颜家河、拓石、凤阁岭、香泉、赤沙、通洞。
10、一九六四年八月十四日,宝鸡市、县区划又作了调整,将虢镇人民公社改为城关人民公社(管农村),将宝鸡市原管辖之西虢分社划归宝鸡县管辖,新增设虢镇镇(管城镇居民),下设虢镇街道、车站、厂区三个办事处;将宝鸡市原管辖的八鱼、马营、金河、陵原、石羊庙、千河六个人民公社划归宝鸡县管辖;从石坝河、益门、谭家村三个公社中分设出李家河、太平庄、高家村三个公社,管辖丘陵山区生产队,划归宝鸡县;石坝河、益门、谭家村三个公社管辖川道生产队,仍归宝鸡市领导。直至一九六五年四月十五日,全县共管辖一个区(坪头区),四个人民公社,一个镇(虢镇镇),五百五十六个生产大队,三千二百六十六个生产队,三个街道办事处,十六个居民委员会。
11、一九六五年四月十五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宝鸡县成立了坪头、拓石、县功、鸡峰、贾村五个区,设区公所。
坪头区管辖:固川、晁峪、甘峪、坪头、颜家河五个公社。
拓石区管辖:胡店、拓石、凤阁岭、通洞、赤沙、香泉六个公社。
县功区管辖:县功、双白杨、新街、上王、龟川、金河、陵原七个公社。
贾村区管辖:石羊庙、蟠龙、贾村、桥镇四个公社。
鸡峰区管辖:八鱼、马营、李家河、太平庄、高家村、硖石六个公社。
其余公社由县直属。
12、一九六五年五月又成立了两个工作队。
虢镇工作队代管:城关、杨家沟、阳平、宁王、周原、慕仪、千河、石羊庙七个公社。
天王工作队代管:清溪、磻溪、天王、钓渭、蜀仓五个公社。
两个工作队只有五个月就被撤销。
13、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将坪头人民公社所管辖的刘家村、庵里、赵家山、南皂、王家咀、蔡家湾、大湾河、岳家山八个生产大队,三十九个生产队分出,新成立了“新民人民公社”。从此,全县共五个区,四十一个农村人民公社,一个镇,延续到是年十二月三十日。
14、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撤销坪头、拓石、县功、贾村、鸡峰五个区公所。坪头、县功改为区工委,作为县委派出机关。至此全县管辖两个区工委,四十一个人民公社,一个镇。
15、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破旧立新,将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更改新名。
16、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成立了“宝鸡县革命委员会”(移至县委院内),遂之取消了“宝鸡县人民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生产队成立了革命领导小组。行政区划基本未作变动。
17、一九七O年恢复公社原名。将坪头区所属晁峪、固川、坪头、新民、颜家河、胡店、拓石、凤阁岭、通洞、赤沙、香泉十一个公社;县功区所属金河、陵原、硖石三个公社和甘峪、马营、李家河、太平庄、高家村等十九个公社、一个区(坪头)、二百二十八个生产大队、一千一百五十一个生产队,划归宝鸡市管辖。区划调整后撤销了县功区,全县共管辖一个镇(虢镇镇),二十二个人民公社,三百二十七个生产大队,二千零七十一个生产队,直延至一九七一年年。
18、一九七一年又将划给宝鸡市所辖的坪头区及所属的十一个公社和甘峪、金河、陵原、硖石、马营五个公社,共一个区、十六个人民公社、一百八十七个生产大队、九百五十个生产队,划归宝鸡县管辖。
19、随着区划调整又于一九七二年八月成立了县功区。
20、一九八一年一月取消“宝鸡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宝鸡县人民政府”(移至原群众堂院内),区、社、镇名称未变。至此,全县共管辖两个区,三十八个人民公社,一个镇、五百一十四个生产大队,三千零一十四个生产队,直延续到一九八四年。
21、一九八四年四月,遵照中央关于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改建为政企分开的乡(镇)组织的指示精神,撤销城关公社并入虢镇镇,成立虢镇镇人民政府,(镇址设原城关公社),其余三十七个人民公社,分别改建为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体制改革后,全县共管辖两个工委(坪头、县功),三十一个乡,七个镇(虢镇、天王、马营、贾村、县功、坪头、拓石),五百一十三个村民委员会,三千零四十三个村民小组,直至现在。
三、集镇发展变化情况
宝鸡县自古原有集镇八个:即县城镇(今宝鸡市)、虢镇、阳平、底店、马营、益门、贾村、车辙。其中:原县城镇、益门划归宝鸡市;底店镇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一九三三年),被洪水冲毁;车辙集市随着乡政府的迁移,随之消失。
陇海铁路横贯宝鸡。随着陇海铁路的修建,其境内增设了阳平、虢镇、林家村、坊塘、固川、坪头、颜家河、东口、胡店、柿树林、石家滩、拓石、凤阁岭、建河等十四个火车站,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这些火车站逐步形成为集镇。
解放后,陇县部分地区划入宝鸡县,新增集镇五个:县功、新民(城隍庙)、赤沙、香泉、通洞;发展新兴集镇三个:桥镇、天王、晁峪。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未含划入宝鸡市的)二十六个。
(赵 玉 刘正华 李卫东)